推崇碑刻书法,贬抑单纯摹仿名家帖书。它是一种书法思潮,也是追求自然多变、推崇个性与创新的书论主张。阮元(1764—1849)反对独尊二王、以学帖为法的悠久传统,指出帖书和碑刻书体各有所长。包世臣(1775—1855)详论碑刻书体的特点,有以其优点补帖书之不足的意思。康有为(1858—1927)指出帖书辗转相传、失却原貌是尊碑的客观原因,碑刻能够呈现书体的阶段性变化和历史多样性。康有为认为书论“可著圣道,可发王制,可洞人理,可穷物变”,应该立足现状考察历史,穷则思变,其维新变法思想在此初露端倪。
是故短笺长卷,意态挥洒,则帖擅其长;界格方严,法书深刻,则碑据其胜。
(因此无论是短笺还是长卷,随心挥洒笔墨,是帖书的长处;若论结构方正严谨而又下笔深沉有力,则是碑刻的长处。)
今日欲尊帖学,则翻之已坏,不得不尊碑。
(今人想要尊崇帖学,但书帖因辗转翻刻而原貌已被破坏,从而不得不转而推尊碑体书法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