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本作“醜”,本义指人的样貌难看,引申指丑陋、不好、可恶等义。主要含义有二:其一,作为思想文化术语,它与“美”相对,除了指丑恶、丑陋,还包括芜杂、不修饰、不和谐、不合乎事理等含义。“丑”有时也被看成是有违当下的审美规范、不被大众标准认可的美。对“丑”的认识与接纳,相当于对“美”的范围的突破与延展。其二,传统戏曲中的行当名称,鼻梁上涂抹白粉,饰演相貌丑陋而举止可笑的喜剧人物或反面人物。
桀有得事,尧有遗道;嫫(mó)母有所美,西施有所丑。故亡国之法,有可随者;治国之俗,有可非者。
(桀有做得对的事,尧也有遗漏的事;嫫母有美的地方,西施也有丑的地方。所以亡国的法规,有可以遵循的地方;治理好的国家的习俗,也有可以非议的地方。)
宁拙毋巧,宁丑毋媚,宁支离毋轻滑,宁真率毋安排,足以回临池既倒之狂澜也。
(宁可古朴笨拙而不能精细纤巧,宁可丑陋不工而不能庸俗柔媚,宁可参差不齐而不能轻佻浮滑,宁可自然率意而不能刻意安排,这样足可以扭转学习书法过程中看似将要倾覆的书风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