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文体名称,是帝王向臣下宣示旨意的文书。“诏”即诏书,是皇帝颁发的训诫或命令;“策”即策书,是帝王对臣下进行封赏、任免官爵的文书。南朝刘勰(465?—520)在《文心雕龙·诏策》中论述了帝王对臣下、上级对下级所使用的各类文体。他认为这类公文具有最大的权威性、影响力和垂范作用,封赏嘉奖类文书应当如星月生辉、雨露滋润般亲民,训诫责罚类文书则应当如霹雳之威、秋霜之烈。其基本写作要求是态度明确,交代周到,合乎制度、情理、事实及文字规范,措辞上追求典雅、庄重、适度。
王幸受诏策,通经术,知诸侯名誉不当出竟。
(王有幸接受诏书册封,通晓儒家经术,知道以诸侯的名分不应当离开国境。)
皇帝御宇,其言也神。渊嘿(mò)黼(fǔ)扆(yǐ),而响盈四表, 唯诏策乎!
(皇帝统治着天下,他的话是神圣的。帝王威严地端坐在御座上,他的号令却能够传遍四方,只有诏策才具有这种功效吧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