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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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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:哲学 | 专辑:第八辑

判教(

指佛教各宗为了消除歧、树立本派的正宗地位权威而对佛教各经典的意义地位所进行的排序。也称“教判”。各宗派的判教不同,一般由低到高、由浅入深,将本宗的经典教义视为最高的教。在印度佛教中已有运用,隋唐期的各宗均有自己的判教,比如天台(tāi)宗的“五八教”,将佛陀传为五个期,以华严为首,依次为阿含、方等、般若涅槃;从教化为顿、渐、秘密、不定四,从理论性质上为藏、通、别、圆四。这是一种带有强烈宗派意的理论整合方,对佛教在中国的本土化产了深远影响。

引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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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家判教非一,一云释迦一代不出顿渐,渐有七阶五,世共同传,无不是。又云:五,那可得定?但双林已前,是有余不了,涅盘之唱,以之为了。 (各家对于教义的判别并不一致,一种说是释迦佛有,仅有顿、渐两教导,渐教又五个期、七个阶段,为世所共同传颂,没有异议。又有说,五个期的教何以确定?其实,双林示寂以前,是属于佛陀有余涅槃阶段的不了,而最终的涅槃示教属于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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