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惜生命,爱惜百姓。中国古人认为,使万物生生不息,是天地的美德;喜爱生存,厌恶死亡,是人之常情。因此,执政者对百姓的生命要多加爱惜,如:不轻易动用极刑,不轻易发动战争,为百姓兴利除害,使百姓安居乐业,等等。“好生之德”是执政者应该具有的美德,也是执政者应该坚守的原则。这一理念与“爱民”“爱人为大”相通,但更进一层,它为治国理政提供了生命哲学基础,它也是人们力行“恕”道、宽以待人的基础理念,中医的人文理论也常以此为基点。
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,兹用不犯于有司。 (与其误杀无罪的人,宁可放过不守常法的人。这种爱惜生命的美德,可以使民心和洽,因此民众就不会触犯刑律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