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人的资质、志趣等实施教育、教学。“材”指人的资质、志趣、受教育程度等因素。这是孔子(前551—前479)最早实践、经后人总结概括而确立的教育、教学原则。《中庸》所说的“率性”(遵循人的天性)、《周易》所说的“尽性”(充分发挥天性),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基础理念,它至今仍被广为提倡,其要旨是:教育、教学在内容选择、方法运用、目标设定等方面,要适应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,以期达到更好效果。这一原则得到心理学、教育学的论证,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科学的基本理念。
子曰:“中人以上,可以语上也;中人以下,不可以语上也。” (孔子说:“对资质中等以上的人,可以讲高深的道理;对资质中等以下的人,不可以讲高深的道理。”)
天之生物,必因其材而笃焉。 (上天生养万物,必定根据它们的资质而厚待它们。)
因材施教,士多因以得名,时有朱门弟子之目。 ([朱筠]因材施教,很多读书人经过他的培养而成名,当时有“朱门弟子”之称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