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所继承又有所创革。“因”是继承、沿袭,“革”是革新、改变。这一思想可溯源到孔子(前551-前479)。在孔子看来,夏商周三代礼制都是在前代基础上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有所损益的。所谓“损益”就蕴含了因革的观念。汉代扬雄(前53—公元18)对“因革”作了比较系统的阐发。这一思想后来被南朝刘勰(465?—520)用于文论,进而衍生出“通变”概念。“因革”“通变”体现的都是继承与创新的对立统一,强调基于历史与传统的变化,在继承前人经验、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,既不是泥古不化,也不是追新逐异。不仅是文艺创作,其他如学术发展乃至国家治理,皆同此理。
子曰:“殷因于夏礼,所损益,可知也;周因于殷礼,所损益,可知也。其或继周者,虽百世可知也。”
(孔子说:“殷商沿袭夏朝的礼仪制度,所废除或所增加的,是可以知道的;周朝沿袭殷商的礼仪制度,所废除或所增加的,也是可以知道的。那么,假定有继承周朝而当政的人,就是以后一百代,也是可以预先知道的。”)
夫道有因有循,有革有化。因而循之,与道神之;革而化之,与时宜之。故因而能革,天道乃得;革而能因,天道乃驯。……故知因而不知革,物失其则;知革而不知因,物失其均。
(道的运行法则既有继承又有变革。只有懂得继承,才能穷尽道的神奇;只有懂得变革,才能与当世合宜。所以懂得有继承又能变革,才能领悟道的运行法则;懂得有变革又有继承,道的运行法则才能为人所用。……所以只懂得继承不懂得变革,就不能深刻把握万物的普遍法则;只懂得变革不懂得继承,就不能深刻把握万物之间的平衡规律。)
古来辞人,异代接武,莫不参(sān)伍以相变,因革以为功。物色尽而情有余者,晓会通也。
(自古以来的文人作家,历代前后相继,无不靠着错综变化、有继承又有革新而收到成效。景物有穷尽而情思写不尽,就是因为他们懂得融会和变通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