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差等及行为准则。“人伦”一词最早由孟子(前372 ?—前289)提出,指父子、君臣、夫妇、长幼、朋友等五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也称“五伦”。古人认为,此五者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本架构,体现着人们在长幼、亲疏、尊卑等方面的身份差等。在不同的人伦关系中,人们应遵循与其身份相符的行为准则。
人之有道也,饱食、暖衣、逸居而无教,则近于禽兽。圣人有忧之,使契(xiè)为司徒,教以人伦: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。
(人之所以为人,吃得饱,穿得暖,住得安逸,如果没有教养,那就和禽兽差不多了。圣人为此而担忧,派契做司徒,教育百姓分辨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遵循相应的规范: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,君臣之间有公正之道,夫妻之间有内外之别,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,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