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比”显豁而“兴”隐约。这是中国古代诗学的重要命题。“比”与“兴”都源于《诗经》的六义。“比”是用一种事物比拟另一种事物,偏重事物的外在相似之处,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传达思想情感,让人更透彻地知晓意思。因此,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特征明确清晰、意义显豁。“兴”虽然同样由此及彼,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朦胧隐微的,由情感、韵味、氛围等形成内在的关联,可以引起读者举一反三的联想,使作品文本的意思获得发挥。“比显兴隐”适用于诗歌创作,其中,“比”是切近的、明显的,使意义明白晓畅;“兴”则是深远的、隐蔽的,使审美韵味悠长。
《诗》文弘奥,包韫六义,毛公述传,独标“兴”体,岂不以“风”通而“赋”同,“比”显而“兴”隐哉!
(《诗经》中的作品宏大深奥,包含风、雅、颂、赋、比、兴六义。毛亨、毛苌为《诗经》作传,唯独标注了“兴”。难道不是因为“风”意义晓畅而“赋”铺陈直接、“比”显豁而“兴”隐约吗?)
叙物以言情谓之赋,情物尽也;索物以托情谓之比,情附物者也;触物以起情谓之兴,物动情者也。
(描述事物以表达情感称为“赋”,“赋”对情感和物象的描写都很清晰;寻求借助事物以寄托情感称为“比”,“比”的特点是情感须要依附某种物象;遇到某物感发偶然产生某种情感称为“兴”,“兴”的特点是物象激发情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