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种美好品德充实于内心就是美。出自《孟子·尽心下》。孟子(前372 ?—前289)对于美的本质的认识,与儒家的伦理道德密切相关。在孟子的美学思想中,“美”是人格评价序列“善、信、美、大、圣、神”当中的一级。“充实”喻示了道德圆满、和谐、完备的境界,当一个人被“善”“信”等品德充实,他必然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,而体现为人格之美。也可以说,美是一个人由道德伦理的自足升华为审美愉悦时的一种精神状态,代了道德与审美一体的儒家人格理想,体现了美与善的高度统一。体现在文学批评中,它主要强调作家应培养浩然正气与美好品德,这样才能创造出具有崇高内在精神的作品。这一术语将内心道德的充实与否作为衡量作品高下的重要标准,目的在于倡导道德人格与艺术审美的和谐统一。
可欲之谓善,有诸己之谓信,充实之谓美,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,大而化之之谓圣,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。
(值得人们喜爱就是善,自己具备了善行就是信,各种美好品德充实于内心就是美,充实之后又能发扬光大称为大,既大而又能感化万物称为圣,圣明到了不可测度的神妙境地称为神。)
气以实志,志以定言;吐纳英华,莫非情性。
(天生的气质禀赋使人具有充实的情志,情志决定文章的语言;文采的吸纳与文章是否精美,全都取决于人的真情实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