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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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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辑:第十辑 | 学科:文艺

文不灭质,博不溺心(

华美的文饰不掩盖文章的内容实质,繁富的辞藻不淹没作者的思想情感。这一术语属于创作论,出自南朝刘勰(465?—520?或532?)《文心雕·情采》。针对魏晋以来有的文为了写作而造作情理,不得不依靠各种文饰来掩饰内容的虚,刘勰初步讨论了文章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问题。他继承《论语》“文质彬彬”的点,强调文与质应当并重,形式与内容均衡相称,绝不可以文害质。这一点影响到唐宋文学创作理论。为的修饰。“”指为,引申而有不同的含义:其一,是相对于天自然,“”意味着后天通过为的方式,对天的属性或能所做出的修饰改变。这种修饰体现着中道德、礼的规范。荀子(前313?-前238)认为“”对于天性的修饰是必要的。其二,是相对于真实而,“”意味着通过为的修饰来遮蔽真实的样态,具有虚假、欺诈的意义。

引例
1

子曰:“质胜文野,文胜质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 (孔子说:“实质多于文饰行粗野,文饰多于实质会虚饰浮华。形式与实质配合适当,然后能君子的品。”)

引例
2

夫能设模 [ 谟 ] 以位理,拟地以置心,心定而后结,理正而后摛(chī) 藻,使文不灭质,博不溺心,正采耀乎朱蓝,间屏于红紫,乃可谓雕琢其章,彬彬君子矣。 (要能够先设立一个局来安排文章要阐发的内容,拟定一个基调来安顿文章要抒发的思想情感。思想情感安顿好了再配合律,内容端正了再铺陈辞采,这样就可以使华美的文饰不掩盖文章的内容实质,繁富的辞藻不淹没作者的思想情感。要使朱、蓝这样的正光彩闪耀,红、紫之的间一概摒弃不用。这样是修饰文章、使文与质兼备得当的君子行为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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