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常见、具体的人情事理,进而掌握高深、普遍的道理。出自《论 语·宪问》。本义指学人事,知天命,实际是倡导一种治学修身的精神,将自觉追求天命、天道作为毕生的使命和生命最高的境界。后来,“下”被阐释为“形而下”,即“器”,有形质的具体事物;“上”被阐释为“形而上”, 即“道”,无形质的基本原理。其含义衍生为知其事,明其道;行其事,知其理。这种治学修身的思想,激励人不要满足于习得具体的事物或学会做具体的事情,还要进而达到对事物基本原理或普遍规律的认知,向着自身完满或高度自觉的境界而努力。其哲学基础是“道器无二”“知行合一”。
学在事时斯是理,盍于事上每深思?但令下学功夫到,上达之机便自知。 (弄通一件事即是知晓其道理,为何不在每件事上深思其道理呢?只要在基 本的人情事理上所下的功夫到了,掌握至上道理的窍要也就自然领悟了。)
“形而上”与“形而下”不是两般道理,“下学”“上达”不是两截工夫。 (“形而上”和“形而下”不是两种不相干的道理,“下学”和“上达”也不 是分作两段的功夫。)
先生之学,以“下学上达”为的,行之而后著,习矣而后察。真能行习, 未有不著察者也。下学者,行也;上达者,知也。 ([ 郝楚望 ] 先生的学问以“下学上达”作为根本宗旨,认为践行而后明白事理、熟习而后明辨是非。只要真能做到践行和熟习,没有不明白事理、分辨是非的。所谓下学就在于践行,所谓上达就在于获得真知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