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国家就像演奏音乐,而演奏音乐则要追求乐曲和谐。这一命题出自《国语·周语下》,是先秦乐论中的一个重要思想。它强调治理国家与演奏音乐有共通之处。乐有五音,各种乐器不论声音大小高低,只有声音和谐平正,相互协调、彼此应和,方能成就完美的乐曲。治理国家亦是追求不同声音、不同力量的均平和谐。从音乐本身来说,“和”是不同声音的和谐与统一,并非声音完全相同。完全相同的声音,是单调无益的,而和谐的声音不仅提供愉悦的审美感受,还能有益于民众德行的培养,使其性情平和,最终有助于社会政治理想局面的形成。
夫政象乐,乐从和,和从平。声以和乐,律以平声。
(治理国家就像演奏音乐,演奏音乐则要追求乐曲和谐,而乐曲和谐则要音声均平。声音的高低使乐曲和谐,乐调的不同则使声音均平。)
和平则久,久固则纯,纯明则终,终复则乐,所以成政也,故先王贵之。
(声音和谐均平才能演奏持久,演奏持久稳定才能声音纯正,声音纯正明晰才能奏完一遍,然后从头开始循环往复才成就完整的乐曲,明白这个道理就可以成就政事,所以先王十分重视音律的和谐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