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传统音乐的记谱方法之一。由唐代燕乐半字谱,经宋元俗字谱,发展为明清工尺谱,以“工”“尺”等十个汉字为符号记写唱名,其中“上、尺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”几个字分别对应现代音乐简谱中的“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”。工尺谱在乐曲前标明调名,以确定每个音的实际音高,用符号标记表示音的强弱和时值。但是,工尺谱记录的是旋律当中的骨干音,只能保留旋律的主要特点和框架,而且各地及历代使用的工尺谱也不尽统一,因此,根据谱子唱奏乐曲时往往不是很精确,有较大的伸缩性。这种特点也为传统艺人身传口授、创造性发挥留下了艺术空间。
今教坊所用上七空(kǒnɡ)、后二空,以五、凡、工、尺、上、一、四、六、勾、合十字谱其声。
(现在教坊所使用的筚篥,上面有七个孔,后面有两个孔,用“五、凡、工、尺、上、一、四、六、勾、合”这十个字记录其乐曲。)
大乐声:各调之中,度曲协音,其声凡十,曰:五、凡、工、尺、上、一、四、六、勾、合,近十二雅律。于律吕各阙其一,犹雅音之不及商也。
(庄重典雅的音乐:各曲调中,谱写乐曲、协和音声,所用的乐声有十个,五、凡、工、尺、上、一、四、六、勾、合,近似于雅乐的十二律,在律、吕两类中各缺一个音,犹如雅乐中没有商声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