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制的施行向下不涉及普通百姓。这是儒家经典《礼记》所阐述的周朝礼制施行的一个原则。周朝的礼仪规定很繁琐,即便是贵族也不胜其烦;而普通百姓大多生活贫困,忙于生计,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完满地执行各种礼仪规定。故在制度层面规定不以礼仪苛责于普通百姓,只是用它激励百姓的自我提升。周礼虽早已成为历史,但其中蕴含的仁爱和宽容精神,则为历代所崇尚。
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 (礼制的施行向下不涉及普通百姓,刑法的施行向上不涉及大夫一级的贵族官员。)
凡所谓礼不下庶人者,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,故不责之以备礼也。 (但凡所说礼不下庶人,是因为普通百姓忙于生计,不能很好地学习和掌握礼规,所以不能要求他们有完备的礼仪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