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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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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辑:第十一辑 | 学科:文艺

象教(

特指佛教用佛像以及各种图像符号、虚拟形象传播教义的教化方式,有亦用来指称佛教。象教中国古代还有传统。中国认为,天地万物之道及奥秘,或者说知、道理、思想、情感、意志等,都要通过天地万物之象及营造之象来表征与传达。《周易》用卦象譬喻天下万物及其变化相互联系,此,“易象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切“”的起源,也是一切符号的总称。探索“”的奥秘、发挥“”的功用,也为儒家认天地万物之道与教化民众的基本工具主要路径。魏晋以后,“易象”与佛教的“象教”融合,形“以象为教”的念,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文艺批评与实践,文在创作中开始重视并自觉运用图像、符号与文学形象表征一定的文化寓意教化功能。随着语文字及各种符号的发达,“易象”逐渐远们的日活,而“主要指图像、符号文学形象,“象教”亦为一个美学、文艺理论问题。清代学者章学诚(1738-1801)在《文通义》中对此有过系统的论述。

引例
1

夫象,有以见天下之赜(zé)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谓之象。 (所谓象,指用《周易》卦爻来察见天下万物的奥妙,从而模拟万物的形态,象征事物之所宜,所以称之为象。)

引例
2

道不可见,求道而恍若有见者,皆其象也。有天地自然之象,有营构之象。 此,道之本体不可能见到,们在求道若有所见,都只是它显现的形象。有的是天地间自然的形象,有的是虚构出来的形象。)

引例
3

至于丈六金身,庄严相,以至天堂清明,地狱阴惨,天女散花,夜叉披发,种种诡幻,非所见,儒者斥之为妄,不知彼以象教,不啻《易》之血玄黄、张弧载鬼。是以阎摩变相,皆即营构之象而,非彼造作诳诬以惑世也。至于末流失传,凿而实之,夫妇之愚,偶见形于形凭于声者,而附会出之,遂谓光天之下,别有境焉。儒者又不察其本末,攘臂以争,愤若不共戴天,而不知非其实也。令彼所学,与夫文字之所指拟,但切入于之所日用,即之道也。以象为教,非无本也。 (至于说佛有一丈六尺高的金身、庄严的形象,甚至说到天堂清净光明,地狱阴暗凄惨,天堂有散花的天女,地狱有披头散发的夜叉,种种诡异变幻的事物,都不是世见过的。儒学之士斥之为虚妄,不知道佛教以形象设教,正如《周易》中说交战流出青黄的血液,张弓射车上的鬼怪 [,其实这都是象征 ]。此,阎王地狱中的种种幻象,实质就是虚构出来的形象,不是佛家编出来用以欺骗、迷惑世的。至于后世佛教失去真传,一些穿凿附会而将其当作真实事情,有些愚昧的偶然见到有些形象依托于声存在,就加以附会演绎,于是说光天化日之下还有其他世界。而儒学之士又不考察这些现象发的来去脉,只是高举胳膊去争论,愤怒不已好似不共戴天,却并不知道其真实情况。如果让佛教徒所学的东西以及经书文字所指代比拟的内容,能够贴近们的日活与,那也就是之道了。佛家以形象设教,并不是没有根据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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