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自己考虑。“自为”的观念是由战国时期黄老道家与法家提出的。两家学者认为,人的言行总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,是趋利避害的。一些看似为他人着想、关爱他人的做法,本质上也都是为了能够让自己获得好处。对为政者而言,应该把握人们“自为”的考虑,并通过赏罚等手段有效地加以利用。
人莫不自为也,化而使之为我,则莫可得而用矣。
(人没有不为自己考虑的,如果将其心转化而使为我考虑,那么就反而不能得到并利用他们了。)
夫卖庸而播耕者,主人费家而美食,调布而求易钱者,非爱庸客也,曰:如是,耕者且深,耨者熟耘也。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,尽巧而正畦陌者,非爱主人也,曰:如是,羹且美,钱布且易云也。此其养功力,有父子之泽矣,而心调于用者,皆挟自为心也。
(那些出卖劳力做佣工播种耕田的人,主人花费家财给他们提供美味的饭食,选取易于使用的布币作为酬劳,这并不是爱佣工,而是说道:这样做,耕地的人会耕得深,除草的人会做得精细。佣工尽气力快速耕耘,穷尽技巧而端正田垄,也并不是爱主人,而是说道:这样做,主人才会提供美味的羹汤,才会给易于使用的布币。主人这样来供养佣工,好像有父子之间的恩泽了,而佣工一心用在劳作上,其实这都是怀着为自己考虑的心思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