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自然物象或其他事物而触发作者的创作兴致和情感。自然物象或其他事物使作者生发与物象有关联的某种情感,并因此构成作品中的意象。“兴”是一种对外物产生情感反应或起兴反应的心理机能,简称“起兴”“起情”或“兴发”“兴情”。创作者之所以产生这种反应,或是由于本身具有某种情感、兴趣而为外物触发;或是由于外物寄寓了创作者的某种情感而成为一种意象,创作者又由此意象而体验到其中所蕴含的情感。前者相当于主体对物象的心理投射效应,后者则是物象呼唤、引导主体进入移情体验。自然物象、文艺作品中的物象及一切对象都具有起兴、起情、兴发、兴情的作用。南朝刘勰(465 ?—520 ?或 532 ?)在《文心雕龙·诠赋》中以此语概括汉代抒情小赋的特点,同时也指出一般抒情作品的审美效果及创作要求。
至于草区禽族,庶品杂类,则触兴致情,因变取会。
(至于赋中草木禽兽以及众多的事物品类,是因为它们触动了创作者的兴致,引发了创作者的情感,而且使作品随事物的变化而努力追求情和物的融合。)
来宾,字修文……诗鲜经籍之腴而饶性灵之趣,触兴写怀,都成妙谛。分席词坛,倾心大雅,有以也夫!
(来宾,字修文……他的诗很少撷取经籍中的丰富典故和辞藻,而着重抒写性灵之真趣;触物兴情,抒写心怀,都能生成精妙意趣。在词坛上占有一席之地,让高雅之士倾心欣赏,这也算是有所得吧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