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投入真情,体会悲痛,这样写出的哀文才能引人落泪。语出《文心雕龙·哀吊》。南朝刘勰(465?—520?或 532?)认为,内心并无哀痛之情,只是用浮夸辞藻来渲染哀痛,这样的哀文不可能感动读者。只有发自自己内心的真情,或者代人写作时能够真切体会当事人的沉痛心情,才能写出感人至深的哀文。写作者不能为求感人而一味追求辞藻和技巧,更不能为了炫耀文采、追求形式美而背离哀文应抒发哀情的宗旨和基调。此语也是对“为文而造情”和“为情而造文”写作理念的具体阐述。
隐心而结文则事惬,观文而属(zhǔ)心则体奢。奢体为辞,则虽丽不哀。必使情往会悲,文来引泣,乃其贵耳。
(作者出于悲痛之心来写作哀辞,那么文章就能令人满意;如果为了文辞可观而营造悲情,文风就会浮夸。用浮夸文风写成的哀辞,虽然文辞华丽却缺乏哀伤之情。作者必须投入真情,体会悲伤,这样写出的哀文才能令人落泪,这样的作品才最可贵。)
观其虑 [ 善 ] 赡辞变,情洞悲苦,叙事如传,结言摹《诗》,促节四言,鲜有缓句。
(看潘岳的哀文构思详密,辞采多变,能够洞察悲苦之情,叙事则如同写作传记,遣词造句则模仿《诗经》,采用短促的四言句式,很少有纡缓的长句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