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音乐调和民众的声音。儒家学说辩证对待“礼”与“乐”的关系,认为它们是共同维系国家安定、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。“礼” 用于约束和分别,“乐” 用于和谐与融通。“乐和民声” 主要突出“乐”的功用。照声音发自内心的原理,民众的声音各不相同,说明其内心活动多种多样。境况不同、声音各别的人群,其情感与感受必定会不一致。如果用音乐来加以调和,那么,生活在不同境况下的人受到同样的音乐熏陶,由于音乐的感召和影响,大家的情绪一定会趋于稳定,从而形成社会群体的和谐。
礼节民心,乐和民声,政以行之,刑以防之。礼乐刑政,四达而不悖,则王道备矣。
(用礼仪节制民众的想法,用音乐调和民众的声音,用政令推行礼乐,用刑罚预防奸邪。礼仪、音乐、刑罚、政令,这四个方面都畅行无阻而不冲突,那么以仁义治理天下的王道就完备了。)
乐至则无怨,礼至则不争。揖让而治天下者,礼乐之谓也。
(乐教如果最大程度发挥作用,民众就不会有怨恨;礼教如果最大程度发挥作用,民众就不会有争斗。所谓用拱手礼让就可实现天下治理,指的就是推行礼乐教化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