泛指一切著述,包括今天意义上的文章和著作。先秦时这一术语包含在文学之内,两汉时“文章”一词与“文学”对举,指一切用文字写下来的文辞、篇章、史书、论著,六朝时“文章”与“文学”并列,开始指后世所说的审美范畴的“文学”,但仍作为统括一切文体的范畴使用。“章”意为一曲音乐演奏完毕,或一曲完整的音乐,故此术语强调作品意义和结构的完整,注重文章写作手法与技巧;“文”和“章”都有花纹、色彩错杂的意思,“文章”相当于美的形式,故此术语隐含了审美观念,早期“文章”的概念与“文学”概念有一定联系又有所区别。“文章”偏重于辞章美文,说明了人们对于文章审美价值的逐渐重视。
文章者,盖情性之风标,神明之律吕也。蕴思含毫,游心内运,放言落纸,气韵天成。 (所谓文章,乃是人的感情性格变化的风向标、内在精神的一种量杆。下笔之前蓄积文思,内心思绪自由驰骋,等到形诸纸墨时,文章的气韵自然天成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