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有形体,与“无形”相对。形体包含大小、长短、轻重等属性,也构成与他者相区分的界限。人们可以依据“有形”之物的属性,使用相应的名称来加以指示。古人或认为,“有形”之物的生成与变化都依赖于“无形”的本体或本原;也有人认为,“有形”之物可以独立生成,不存在某种“无形”的本体或本原。
物固有形,形固有名,名当,谓之圣人。
(事物本来就会有形体,有形体就会有名称,使名称与形体相符,就称之为圣人。)
凡物之有形者,易裁也,易割也。何以论之?有形,则有短长;有短长,则有小大;有小大,则有方圆;有方圆,则有坚脆;有坚脆,则有轻重;有轻重,则有白黑。
(凡事物具有形体的,就容易裁制,容易分割。为何这样说呢?有形体,就会有短长;有短长,就会有小大;有小大,就会有方圆;有方圆,就会有坚脆;有坚脆,就会有轻重;有轻重,就会有白黑的颜色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