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圣人)以精妙的道理写成文章,以灵秀的才气发为文采。“理”,指文章的道理;“气”,指作者的才气、气质。先秦儒家将“理”与“辞”相对,主张在尚“理”的基础上方可尚“辞”。如果文章不重视“理”,等于没有文章。南朝刘勰(465 ?—520 ?或 532 ?)继承了这个观点,并进而认为精妙的道理构成文章的内容,灵秀的才气造就文章的文采。儒家圣人能把“精理”与“秀气”完美结合,故而能写就经典文章。
妙极生知,睿哲惟宰。精理为文,秀气成采。
(精妙到极致的是生而知之的人,因为他们拥有突出的聪明才智。他们以精妙的道理写成文章,以灵秀的才气发为文采。)
秀气结成象,孟氏之文章。今我讽遗文,思人至其乡。
(清秀之气凝结为意象,这才是孟浩然的作品。现在我吟咏他留下的诗文,思念其人而来到他的家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