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奇”是反常的、出其不意的,“正”是正面的、正常的。最早由《老子》提出。主要含义有二:其一,作为军事用语,指两种不同的用兵应敌的方式:“正”指在了解敌方作战意图基础上的正面应敌,“奇”指隐蔽自己的作战意图,灵活地运用偷袭、设伏等手段,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。“奇”与“正”的运用需要相互配合。“奇正”有时也被用来处理、应对日常事务。其二,作为文艺批评术语,用来称说文章思想内容上的纯正与奇诡以及文辞上的典雅与巧丽。南朝刘勰(公元465?—520)为了矫正齐梁时期的文坛过于重形式、片面追求新奇的弊病,将“奇正”引入文学批评。他认为,文学创作应当在思想内容上以儒家经典为依归,以文辞上的巧丽奇异为配合,只有执“正”(思想纯正)以驭“奇”(文辞巧丽),才能使文章的主旨新颖而不邪乱,词采美丽而不浮夸。后世诗歌评论及戏曲批评也用到这一术语。
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
(以正规的方式(清静之道)治国,以奇诡的方法用兵,以不搅扰人民来治理天下。)
凡战者,以正合,以奇胜。故善出奇者,无穷如天地,不竭如江海。
(大凡用兵作战,都是以正面应敌,以奇兵取胜。所以善于出奇的人,出奇用兵的手段像天地那样无穷无尽,像江海那样长流不竭。)
是以将阅文情,先标六观:一观位体,二观置辞,三观通变,四观奇正,五观事义,六观宫商。
(因此阅读和评论文章,先要标明需要考察的六个方面:一是谋篇布局,二是遣词造句,三是对前人作品风格的继承与创新,四是表现手法上的守正与新变,五是援引事例以证立论,六是音律节奏。)
文章鉴赏和批评的六个角度,亦是文章本身所具有的六方面要素,包括“位体”(谋篇布局)、“置辞”(遣词造句)、“通变”(对前人作品风格的继承与创新)、“奇正”(表现手法上的守正与新变)、“事义”(援引事例以…
中国哲学史上用来称说“道”的通常不变与权宜之变的一对哲学范筹。“经”是“道”在人伦日用中的通常表现,是通常应遵行的普遍之道,具有规范性的作用和意义。“权”的意思是从权、权变。在某些特殊处境中,按照“经”…
既掌握事物的基本规律,又懂得灵活应对具体情况或问题;既坚持原则,又能随机应变。“常”与“变”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。事物的本质规定性、基本规律、一般原则等具有相对稳定性,故称“常”;具体事物及具体应对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