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后期以湖北公安作家袁宗道(1560—1600)、袁宏道 (1568—1610)和袁中道(1570—1626)三兄弟为代表的文学流派。其中以袁宏道声誉最高、成绩最大,其次是袁中道,袁宗道又次之。他们提倡“独抒性灵”,反对明代前期一些文士的拟古风气,以“趣”作为文学作品的批评标准,主张文章写作发自内心真情,从胸臆自然流出,不必拘泥于特定的法则。他们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散文、诗歌方面,擅长写闲情逸致。公安派对于民间文学持包容和肯定态度,主张从通俗文学中吸取营养。这一流派的文学主张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明代中期兴起的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味。
先是,王、李之学盛行,袁氏兄弟独心非之。宗道在馆中,与同馆黄辉力排其说。于唐好白乐天,于宋好苏轼,名其斋曰“白苏”。至宏道,益矫以清新轻俊,学者多舍王、李而从之,目为公安体。
(刚开始时,王世贞与李梦阳等人的诗学盛行,唯独袁氏兄弟不以为然,袁宗道在学馆教书时,与同事黄辉竭力反对王、李之学。他们推崇唐代白居易、宋代苏轼的文学创作,袁宗道还以“白苏”来命名自己的书斋。到了袁宏道,越发以清新轻俊的文风来矫正模仿古人的风气,于是学习诗文的人大多舍弃王世贞、李梦阳而追随“三袁”,被称为“公安体”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