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拔和推举德才兼备的人。自上而下叫做“选”,自下而上叫做“举”。作为官吏选用制度,由国家确定人才选拔的标准,把德才出众的人“选举”到政权体系中来,授以官职,治理国家,以达成理想的统治状态。这种制度,虽因朝代和时势变迁而不尽相同,但大都注重品德、才智及门第出身等条件,基本保障了政权体系和社会精英之间的纵向贯通。它是“人治”“德政”理念的体现。
选举之法,大略有四:曰学校,曰科目,曰荐举,曰铨选。学校以教育之,科目以登进之,荐举以旁招之,铨选以布列之,天下人才尽于是矣。 (选举官吏的方法,大体有四种:官学推荐,科举录用,举荐产生,选材授官。官学用来培育人才,科举用来录取人才,举荐作为佐助手段招揽人才,吏部选材授官,使人才遍布各处,天下的人才全都收揽进来了。)
通过分科考试选用官吏的制度。隋文帝(541—604)统一中国后,废除以门第、品级为主的选人制度。隋炀帝(569—618)大业元年(公元605年)正式开科取士。历代科举,在考试科目、内容、录取规则上均有变化。各科之中,…
崇尚贤才。中国古代很多学派都提出过“尚贤”或类似的主张。“尚贤” 即要求执政者崇尚贤能之士,并依据其德行、才能赋予相应的职权,使其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发挥其作用。良好的德才应成为选任官吏的优先原则。对儒家而…
通过规范人伦关系、道德观念和其他价值系统来治理国家和民众(与“法治”相对),是中国古代儒家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治国理念。这种理念强调人在政治中的根本地位和作用,希望君主具备圣贤的人格,选择有道德和有才干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