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崇“本”以成就、保全“末”,是对待“本”“末”关系的一种方式 。王弼(226—249)在解释老子思想时提出了“崇本举末”的思想,与“崇本息末”相对。这里的“本”指无形、无名者,即“道”;“末”指自然之形、名。“崇本举末” 即是要充分发挥“道”或“无”的作用,以使万物自然生成并得以保全。在 政治领域,“崇本”特指君主以“道”为依据,施行无为之治。君主通过“崇本”,使百姓依自然本性而生活。
守母以存其子,崇本以举其末,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,大美配天而华不作。
(持守“道”以存养万物,尊崇“本”以成就、保全“末”,则各种有形事物及其名称都能得以成就、保全而邪枉之事就不会产生,至美的事物与天匹配而浮华之事就不会兴起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