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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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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:文艺 | 专辑:第一辑

肌理(

本义指肌肉的纹理,引申指事物细密的条理。作为文学术语由清代翁方纲首先提出,兼指义理与文理两方面:义理是诗歌所阐述的道理或事理,主要指合乎儒家的思想学问;文理是诗歌的条理或脉理,主要指诗歌的结构各种创作技。明清以来,性灵派倡导文学抒发个体性情,摒弃教化派赞美诗歌意境玄虚。翁方纲(1733 — 1818)对这两种诗学主张,推崇宋诗的创作原与方,强调诗歌在义理上以经义为准绳,以学问为根底;文理上强调精细缜密,形式雅、穷形极变但要内容充实。清代乾嘉经学考据之学盛行,肌理派就是在此背景下形的诗派。翁方纲宣扬诗歌内容形式的有机联系,推动了学诗派的发展,但他一味鼓吹以学问考证作诗,受到同代及后代文艺批评家的批评。

引例
1

同之与异,不屑古今,擘肌理,唯务折衷。 (我不介意自己的见解与前的见解是否相同,也不介意这些见解来自古还是今,只是通过对文章的条理义理进行细致析,求找到不偏不倚、最为合理的看。)

引例
2

义理之理,即文理之理,即肌理之理。 (诠释儒家经典所追寻的“义理”中的“”,实质上就是文章的道理事理,也是文章的脉理条理。)

引例
3

今日,经籍之光盈溢于世宙,为学必以考证为准,为诗必以肌理为准。 (士于这个代,正值儒学繁荣昌盛,辉映世间,此,做学问的必以查考验证为标准,写诗的必以遵循肌理为标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