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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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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:历史 | 专辑:第六辑

刑期于无刑(

采用刑罚的目的在于消灭刑罚。这是儒家“德政”思想的延伸。依照儒家的点,礼教化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,刑罚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辅助手段;国家治理的目标,在于通过这两种手段,使受到感化,端正德行,恪守规范,从而达到天下大治,使刑罚为不必要的存在,即“无刑”。这也是“德政”框架内刑罚手段所达到的理想境界,其中隐含手段目的相一致的点。

引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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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曰:“……期于予治,刑期于无刑,民协于中。” (帝舜说:“……希望我的政事达到治理的境地,用刑罚消灭刑罚,民众合于中正之道。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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