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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BAS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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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:哲学 | 专辑:第七辑

制民之产(

创制民众的产。“制民之产”是孟子(前372 ?— 前289)提出的一种为政要求。孟子认为,百姓如果没有稳定的产收入,无维持自身的存,就会为了维持计而背道德。此,为政者必须首先为百姓创造、提供必要的产,使其产所得能够满足日活的需要。“制民之产”是为政者推行道德教化的基础前提。

引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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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:“无恒产而有恒心者,惟士为能。若民,无恒产,无恒心。苟无恒心,放辟邪侈,无不为已。及陷于罪,然后从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焉有仁在位罔民而可为也?是明君制民之产,必使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畜妻子,岁终身饱,凶免于死亡。然后驱而之善,民之从之也轻。” (孟子说:“没有稳定的产收入而有恒的道德念的,只有士可以做到。至于普通百姓,如果没有稳定的产收入,没有恒的道德念,行为放纵,违乱纪,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。等到他们犯了罪,然后施加刑罚,这是陷害百姓。怎么会有仁爱之为政而做出陷害百姓的行为呢?此贤明的君主会创制民众的产,必须使百姓上足以侍奉父母,下足以抚养妻儿,丰能够吃饱,灾能够不致饿死。然后引导民众向善,百姓也就容易遵从了。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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